股票名稱:銅峰電子
股票代碼:600237
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重要內容提示:
l 公司募集資金存放符合公司規定
l 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諾進度: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智能電網用新
型薄膜材料技改項目的首條生產線已于2014年8月下旬投料聯動一次性試車成功。新能源用新型薄膜材料項目的首條生產線由于前期國外設備到港時間推遲,以及優化部分工序的原因,項目首條生產線2015年2月開始投料試生產。截止2015年10月,以上兩條募集資金項目生產線均已達到可使用狀態,目前生產線運行穩定。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1327 號文核準,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了164,369,565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根據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資報告》(驗字[2013]0345號),本次發行共計募集貨幣資金人民幣756,099,999.00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38,984,999.95元,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717,114,999.05元,以上募集資金已于2013年1月29日劃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上詳見2013年2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1)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32,796.05萬元,其中:智能電網用新型薄膜材料技改項目共投入12,460.48萬元,新能源用薄膜材料技改項目共投入20,335.57萬元。
智能電網用新型薄膜材料技改項目的首條生產線已于2014年8月下旬投料聯動一次性試車成功。新能源用新型薄膜材料項目的首條生產線由于前期國外設備到港時間推遲,以及優化部分工序的原因,投產時間比原計劃延期,項目首條生產線2015年2月開始投料試生產。截止2015年10月,以上兩條募集資金項目生產線均已達到可使用狀態,目前生產線運行穩定。本著謹慎性的原則,公司將根據以上兩條生產線投產后的市場情況,再行決定后續投資的實施進度。
(2) 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2015年3月17日,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決定將閑置募集資金中不超過2.9億元的資金暫時借出,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以上詳見2015年3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隨后,公司共計從募集資金專戶劃出2.9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2016年2月19日,公司已按承諾將實際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2.9億元募集資金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綜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累計使用募集資金61,796.05萬元,其中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29,000萬元,尚未使用募集資金余額為101,63.93萬元(含利息收入248.49萬元),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目前余額為101,63.93萬元(含利息收入248.49萬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范本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于2013年7月修訂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監督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制度上保證了募集資金的規范使用。
2013年2月25日,公司分別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開發區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路支行及保薦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詳見2013年2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協議各方均按照《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規定履行了相關職責。
三、2015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32,796.05萬元,具體使用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發生變更募投項目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情形。
六、保薦人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入與使用情況所出具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公司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陳立波先生、趙德友先生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入與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后出具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保薦機構認為:2015年度,公司嚴格執行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有效地執行了三方監管協議,已披露的相關信息及時、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情況。
特此公告!
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2月26日